承之全部遗产,由未婚夫沈屿与本法律文书指定之代理人江遥共同持有。
我手一抖,差点将文件扯烂。
——我并没有“身故”。
而我父亲呢?
父亲在我昏迷八个月后,因“心源性猝死”过世,诊断意见模糊不清,火化当天也没通知我母系亲戚。
所有的流程都干净得不合常理。
像是被预设好的一串程序,等着我“死透”之后,一个接一个地执行完毕。
我知道父亲与沈屿关系复杂,但他再怎样严厉,也不是一个会轻易抛弃女儿的人。
是江遥。
一定是她——以“代理人”的身份,打通了父亲身边的法律通道,把原本属于我的一切悄然接管。
我甚至翻到一条更细思极恐的线索:我母亲在病重那年写过一封信,交由律师保管,内容交代我成年后可自由处置其名下最后一处老宅,地址明确,户籍清晰。
可我“死亡”之后,那处房产登记转移至一家名为“嘉晨信托”的企业——幕后法人,正是江遥。
她不只是“分享”遗产。
她,是在“继承”我的人生。
我约见了那家承办遗嘱的老律师。
他是父亲大学时代的朋友,姓郑,花白头发,穿着整洁。
他看到我时,脸色剧烈变了变:“你……”我坐下,递过一份医院出具的身体检测报告:“我没死。
合法意义上的‘林浅’,依旧存活。”
老律师抖了抖手,慢慢坐下,像被钉住:“我……我只是照章行事。
当时沈屿和江遥……带了你的死亡证明、火化证,警方封存了病历,流程完备。”
“可你没见过尸体。”
他脸色泛白:“那个时候——沈屿说你……身体已严重腐烂,不便家属见面……”我望着他,冷声问:“你真的相信吗?”
他愣住了,缓缓低下头。
走出律师事务所那一刻,我站在街头,阳光打在脸上,却毫无温度。
他们合谋杀掉了一个“沉睡”的我。
从我父亲、到法律、到信托机构、到财产过户,一切都循规蹈矩,唯一的前提——我是死人。
如果我永远不醒,那就永远没有人追问。
他们甚至为我写好了悼词,开好了“葬礼”。
沈屿站在黑伞下,手抱着别人的孩子,说我偏执孤傲,说他“终于放下”。
而那个真正“放下”我一切的人,是江遥。
她像是披着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