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三年赘婿,一朝签字我叫林致远,一个你在街头擦肩而过都不会回头多看一眼的普通男人。
三年前,我是那个在婚礼上被人嘲讽“倒插门”的人。
婚宴上亲戚笑我吃软饭,新娘父亲当着宾客面说:“男人没本事,就别指望我们家女儿伺候你一辈子。”
我低着头,敬了三圈酒,一句话没反驳。
那一刻我就知道,我这段婚姻不是为了爱情,也不是为了家人,而是一纸苟且的交换。
我给她们家一个户口,她们给我一个能遮风避雨的屋檐。
条件是:闭嘴、低头、听话。
我做到了三年。
这三年里,我没有在岳父母面前抬起一次头。
饭桌上,我的位置始终靠墙,筷子总是最后动。
我早上七点送外卖,晚上十点才进家门,鞋都来不及脱,前妻就把我赶进厨房:“冰箱里肉馅自己做,不会做别吃。”
我也做了三年。
有时候我自己都搞不清楚,是不是已经习惯了这种毫无尊严的生活。
可每次站在厨房的油烟里,我都听见自己心里那个声音在喊:“我不是来讨生活的,我是来改变命运的。”
可惜,命运并没有理会我。
直到今天,岳父递给我一份离婚协议。
“房子写你名字是为了办贷款,现在该交还了。
你签了字,我们还能好聚好散。”
他说话的时候低着头,好像根本没把我放在眼里。
我坐在沙发上,指尖轻轻摩挲着那纸文件。
三年时间,我所有的东西就浓缩成一张A4纸:一段婚姻的终结,一场身份的剥离,一个男人被清算的方式。
“我可以走。”
我说,“但那套房子,我出了一半首付。”
“致远啊,”岳母打断我,语气里带着不耐烦,“你有点自知之明行不行?
你一个外卖员,能出什么首付?
你不是靠我们家才……”她话还没说完,我已经站了起来。
我什么都没说,只是走进房间,拿出一张皱巴巴的复印件——我母亲五年前卖掉老家房子给我转的那五万块,银行转账记录还在,落款是她的名字:林秀兰。
我把复印件摊在茶几上,看着他们三个人的脸色一秒秒变难看。
“我不会吵,也不会闹。”
我说,“但你们欠我的,我要一点点拿回来。”
前妻把手里的咖啡杯放下,声音淡得像在看路边广告:“你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