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合同授权草案(暂存版)》。
正文只有一句话:“这份你帮我看一下,我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附件名为《授权发布书 _final.docx》。
她点开那份文档。
页面干净整洁,语气客观。
但林蓁立刻看出问题:第一条条款写着——“甲方(苏芊芊)确认放弃对《溃裂》最终版本的审定权,全部文本由乙方(尤梨)代表整理发布。”
第二条:甲方自愿授权乙方以其名义参与出版、宣发与衍生开发。
第三条:甲方理解并同意,在不可抗因素或精神状态不稳定期间,乙方有权临时主导后续事务处理。
林蓁的指尖开始发冷。
她很清楚,这不是“联合创作”,这是“全面让渡”。
她立刻拨通一位法律系朋友的电话,对方看完后沉默许久。
“这份文书……如果真的签署了,那就是一份具备法律效力的自愿性身份代言授权书。”
“但她不可能清楚地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
“重点就在这。”
律师语气低沉,“如果她签署时心理状态已经存在异议,那么这份文书可以主张无效。”
“可你得证明她当时的精神状态。”
林蓁翻出心理咨询记录、录音整理稿、纸质笔迹对比图。
“我会证明的。”
她把合同打包寄给专业鉴定所,请求字迹比对。
那一晚她辗转难眠,脑中不断浮现芊芊坐在桌前、反复修改文档的样子。
她太熟悉那种眼神——疲惫、游移、不甘。
而那份授权书上,签字落款处的“苏芊芊”三个字,不带一丝起笔顿挫。
她敢断定。
那不是她签的。
10林蓁将部分证据发给了一位文化评论自媒体主编。
她没用实名,只附上一句注释:“一个作家死前失去了署名权。”
她本以为这消息会像火星落入干柴。
可两天过去,毫无动静。
第三天,她收到一封匿名回复:“内容极好,但无法转发。
对方律师函已经送到我们邮箱。”
她明白了。
这个行业的消声,并不需要谁动手。
只要没人愿意听,就足够了。
她尝试联系更多编辑、记者、独立撰稿人。
有人回得礼貌:“建议先核实相关授权关系。”
有人干脆拉黑。
有人只回一句:“你是当事人家属吗?”
她不是。
她只是见证者。
这正是她无法容忍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