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小说尽在A1阅读网!手机版

初色小说 > 其他类型 > 重生八零:团宠娇妻萌崽崽谢秀文张爱凤后续+全文

重生八零:团宠娇妻萌崽崽谢秀文张爱凤后续+全文

向晚葵 著

其他类型连载

我这是穿越了?谢秀文从公共汽车下来,望着路边低矮灰暗的楼房,挑着担子走街串巷的小贩,以及耳边不断飘过的自行车铃声,终于确定,自己真的回到八十年代了。最初她觉得荒唐,又从窃喜变成彷徨,再到迷茫、麻木,经过一番挣扎最终接受了现实。莫名之中,还有一点小欢喜。穿越了啊!穿越到八十年代,这个被无数人深深怀念的时代。有人说,这是一个觉醒的年代,一个朝气蓬勃的年代,一个五彩斑斓的年代。也有人说,那是蓝天白云,是诗和远方,是一个永远回不去的家。谢秀文可没想得这么复杂,对她来说,唯一值得欣喜的地方,就是身体变年轻了啊!公共汽车再次启动,扬起漫天的灰尘。她连忙扭过脸,用手捂住嘴鼻。这路上的灰也太大了些!好在汽车并不多,身边穿梭而过的自行车,才是大家出门...

主角:谢秀文张爱凤   更新:2025-06-11 17:52:00

继续看书
分享到:

扫描二维码手机上阅读

男女主角分别是谢秀文张爱凤的其他类型小说《重生八零:团宠娇妻萌崽崽谢秀文张爱凤后续+全文》,由网络作家“向晚葵”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我这是穿越了?谢秀文从公共汽车下来,望着路边低矮灰暗的楼房,挑着担子走街串巷的小贩,以及耳边不断飘过的自行车铃声,终于确定,自己真的回到八十年代了。最初她觉得荒唐,又从窃喜变成彷徨,再到迷茫、麻木,经过一番挣扎最终接受了现实。莫名之中,还有一点小欢喜。穿越了啊!穿越到八十年代,这个被无数人深深怀念的时代。有人说,这是一个觉醒的年代,一个朝气蓬勃的年代,一个五彩斑斓的年代。也有人说,那是蓝天白云,是诗和远方,是一个永远回不去的家。谢秀文可没想得这么复杂,对她来说,唯一值得欣喜的地方,就是身体变年轻了啊!公共汽车再次启动,扬起漫天的灰尘。她连忙扭过脸,用手捂住嘴鼻。这路上的灰也太大了些!好在汽车并不多,身边穿梭而过的自行车,才是大家出门...

《重生八零:团宠娇妻萌崽崽谢秀文张爱凤后续+全文》精彩片段


我这是穿越了?

谢秀文从公共汽车下来,望着路边低矮灰暗的楼房,挑着担子走街串巷的小贩,以及耳边不断飘过的自行车铃声,终于确定,自己真的回到八十年代了。

最初她觉得荒唐,又从窃喜变成彷徨,再到迷茫、麻木,经过一番挣扎最终接受了现实。

莫名之中,还有一点小欢喜。

穿越了啊!

穿越到八十年代,这个被无数人深深怀念的时代。

有人说,这是一个觉醒的年代,一个朝气蓬勃的年代,一个五彩斑斓的年代。

也有人说,那是蓝天白云,是诗和远方,是一个永远回不去的家。

谢秀文可没想得这么复杂,对她来说,唯一值得欣喜的地方,就是身体变年轻了啊!

公共汽车再次启动,扬起漫天的灰尘。

她连忙扭过脸,用手捂住嘴鼻。

这路上的灰也太大了些!

好在汽车并不多,身边穿梭而过的自行车,才是大家出门的首选。

头顶火辣辣的太阳,很快让她从杂乱的思绪中清醒过来。

谢秀文拍掉头上的灰尘,突然怀念起自己的名牌轿车,以及前世干净宽阔的柏油路。

在这酷热的夏天,站在没有遮挡的阳光下,真的让人热得受不了。

毕竟她已经习惯了开车出行。

几步窜到对面的楼房阴影处,谢秀文朝前面的商场走去。

坐车来县城,是找好友张爱凤,她在前面商场的女装柜台当售货员,现在应该还在上班。

“你怎么回来了?”张爱凤刚送走一个客人,看到谢秀文,惊喜地叫道。

好友因为未婚先孕,在村里的名声全毁了,孩子生下来后,父母帮她养着,自己则去南方打工了。

也是她命好,爸妈都是极度疼爱子女的,换个要面子的父母,只怕会把孩子送给别人养,再用扫帚柄打得她几天起不了床!

“不是来喝我侄女的周岁喜酒吗?”接收原主的记忆后,谢秀文已经完全接受了新的身份。“满月时没回来,这次肯定不能缺席了。”

家里就姐弟两个,如果她不到,弟弟肯定会很失望。

“哦。”张爱凤理解地点点头,朝周围望了一眼,见领导没在,随手拿出一个青皮梨递过来。“我婆家自己种的,很甜——”

婆家院子里种了一株碗口大的梨树,每年七八月份,梨子成熟,能摘满满两大筐。

农村里没有卖水果的习惯,一般左邻右舍和亲戚家送一点,剩下的留着慢慢吃。

往年谢秀文夏天不会回来,她想送给朋友尝尝也没机会。

因为嫁了一名志愿兵,老公要服九年兵役,明年才能退伍,这几年两人聚少离多,一年最多团聚十几天,公婆觉得亏欠了这个儿媳妇,对她非常体贴。

如果家里有什么好东西,总会托人带来给她。

唯一不满意的,就是她一直没怀上孩子。

张爱凤自己也很着急。

她和谢秀文同年,今年已经二十六岁,结婚也五年了。

谢秀文的儿子今年八岁,小家伙长得眉清目秀,乖巧懂事,非常讨人喜欢,每次看到他,她的母性就泛滥得不行。

“谢谢。”谢秀文接过,张嘴就是一大口,嘴里含糊地说道。“很甜。”

“那你一会带几个回去。”张爱凤很满意她的反应。“对了,既然你回来喝侄女的周岁酒,怎么没有先回家一趟——”

看朋友随时都可以,周岁酒是有时辰的,错过就失礼了。

“别说了。”谢秀文咽下嘴里的东西,气呼呼地嚷道。“我原以为是纯粹喝喜酒,没想到有人见不得我好,硬要帮我介绍男人——”

如果介绍个靠谱的,她的反应也不至于这么大,偏偏那个被大姑夸得天下少有的鳏夫,是个喝了酒就会打老婆的混蛋,这不是把她往火坑推吗?

他的前妻死得早,还跟他的虐待有很大关系呢!

她一看到那个男人,就认出了对方的身份,因为他跟自己的同学是邻居,以前听同学说起过。

看到爸妈也信了大姑的鬼话,劝她处处看,她一气之下,摔门而出,到县城来找好友诉苦,然后准备坐明天的车回南方。

上公共汽车时,不小心绊了一下,等再次爬起来,灵魂已经换成了她。

“唉,农村里都这样,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根本没有自己的判断力。”张爱凤叹了一口气。“不过你的婚事确实是个难题,总不能一直和孩子一起过吧!”

自己现在跟她差不多,好歹有个盼头,等老公明年退伍,就能过正常的夫妻生活了。

谢秀文虽然一直没结婚,可是有孩子拖累,想找个条件相当的肯定不容易。

加上女人老得快,等过了三十,只怕选择的余地就更小了。

只是她一向固执,很难听得进别人的劝,张爱凤也是随便提一句,没抱什么希望。

“走一步看一步吧!”谢秀文故作颓唐地回答。

刚来这个世界,她还没做好准备,未来到底怎么走?

所以维持原状,才最符合她的利益。

下午五点,有人过来接张爱凤的班,两人一起出门,到她住的地方。

她在商场背后租了间带院子的农民房,平时自己做饭,谢秀文在她这边住过两晚,所以非常熟悉。

进屋后在床上坐下来,看到桌上放了本崭新的《读者文摘》,拿过来翻了翻,觉得没意思,又丢了回去。

“晚上想吃什么?”张爱凤打开前后的门窗,让屋里通风透气,又打开电扇,对着谢爱文那边吹,嘴里随意问道。

两人是多年好友,用不着客套,所以她说话很直接。

“煮碗凉面吧!”谢爱文感觉这种天气,炒菜煮饭太麻烦,就嚷了一句。

每年夏天到了,她的胃口就会受影响,只有爽口的凉面,才能刺激她的食欲。

所以一有时间,就会煮一大锅面条,熟后捞出来放进凉开水里备着,什么时候想吃了,就捞一把出来,装在大碗里面。

再放入切好的黄瓜丝,番茄片,浇上香油、辣椒油、醋等调料,拌匀后就能开吃,非常过瘾。

这个习惯养成很多年了,一不小心,就说了出来。


“想吃就自己做。”张爱凤以为这是她在南方新学到的手艺,也没怀疑。“面条抽屉里有,缺什么调料,你跟我说一下,现在就去买——”

在吃这方面,谢秀文比自己精通多了。

既然她想弄新花样,听她的准没错,自己全力配合就是。

“行。”谢秀文站起来,走到院子那边,东面的墙角用石棉瓦遮了一块空地,底下打了口一眼灶,用来当厨房使用,旁边堆了一些劈好的柴块,用来做饭。

她检查了一下调料,说了要买的东西。

张爱凤也没说什么,出门去市场,反正就几十米远,一会就买回来了,非常方便。

谢爱文从水缸舀了水,把锅洗干净,再加了半锅水,然后开始生火。

等柴块把灶烧旺了,水也煮开了。

刚把面放进去,就听到屋里的门又打开了。

张爱凤提着东西走过来,后面还跟着几个人。

“你们怎么过来了?”看到弟弟和弟媳妇,谢爱文用筷子把面抖散,然后盖上锅盖,回身问道。

离开时有些意气用事,肯定影响了弟弟的心情,没想到他们居然跟过来了。

“姐。”谢博文在姐姐面前,依然带着少年时期养成的依赖习惯。“你一离开,爸妈问清楚情况后,就把大姑他们也赶走了,你不在,这周岁酒办着还有什么意义——”

原本这次没打算办酒,听说姐姐答应回来,才临时决定自家人热闹一下。

亲戚只邀请了老婆娘家的几个至亲。

没想到大姑不请自来,还带了个不相干的男人,搅乱了这场家人聚会。

他不怪姐姐离开,只恼怒大姑做事欠考虑。

如果她真的是为自家好,私下过来说一下,就不会把场面弄得这么难看了。

“算了,现在说这个也没意思。”谢爱文知道这是原主造成的,自己只能替她兜着。“你们还没吃晚饭吧!先去屋里坐一会,一会一起吃凉面——”

说完,从口袋拿出早就买好的金手镯,过去给侄女戴在肉肉的手腕上。

弟媳妇原以为大姑送个银锁片就差不多了,没想到竟然是金子打的,非常吃惊。

不过这个大姑向来说一不二,就没推却,只是代女儿道了谢。

谢秀文轻轻揉了一下侄女的小脸蛋,又走到儿子面前。

小家伙因为常年跟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母子俩一年只能见一次面,多少有些生疏,此时站在那里,脸上又是期待又是失落,小脸儿绷得紧紧的,没有主动开口。

他原本很期待妈妈回家,可是她到家没呆几分钟,就马上离开了,跟自己一句话都没说上,这让他非常难过。

大姑婆带人过来是什么目的?他当然清楚。

八岁的男孩子,已经懂不少事了。

村里大人喜欢吓唬他,说后爸如何如何凶恶,妈妈嫁过去后,他就成了没人要的拖油瓶。

他一直生气妈妈为什么没有跟爸爸在一起?害自己被人取笑和捉弄。

以后妈妈跟后爸有了孩子,就更不会来看自己了吧!

“程程。”谢秀文蹲在儿子面前,见他撅嘴跟自己赌气,一颗心顿时软得一塌糊涂,伸手一把搂住,在他脸上用力亲了一口。“想妈妈了吗?”

这孩子一看就教育得非常好,只是受原主连累,在村里恐怕没少被人议论,所以性格有些内向。

以后自己得带在身边,免得被外界的流言蜚语毁了孩子的快乐天性。

“没想。”被妈妈这样抱着亲,谢锦程眼圈顿时红了,却不愿意被人看出来,侧过脸倔强地回答。

以前妈妈回来,也问过同样的话。

可是不管他回答什么,妈妈都不会陪在自己身边,没几天就会离开。

“是妈妈的错,没有在家陪程程。”孩子显然怨气不小,谢秀文更加心疼了,伸手轻轻揉了揉他的脑袋。“以后妈妈天天跟程程在一起好不好?”

难怪原主当初死也要把孩子生下来,这么可爱的儿子,谁不想要啊!

就算不嫁人也值了。

“你又骗我。”小家伙瞪着她,一脸不相信。“是不是明天就要走了,所以才哄我开心?”

大人就这样,嘴里说些好听的话,转头又忘记了。

他再也不相信妈妈的承诺了。

“真的。”见原主因为骗他太多,已经很难取信他了,谢秀文又是心疼又是难过。“妈妈说到做到,以后不管去哪里,都带着程程——”

说完,伸手与他拉勾。

谢锦程这才认真地望着她,嘴唇上下动了动,眼泪忽然掉了下来。

“是妈妈的错,妈妈再也不离开程程了——”见因为这句话,儿子的情绪崩溃了,谢秀文的眼圈也红了,伸手把他搂进怀里,不断抚他的后背。“程程原谅妈妈好不好——”

原主的记忆,已经跟她完全融合,对孩子的爱,她现在也分毫不差。

听着儿子压抑的呜咽声,她心如刀绞。

这些年,如果说她最对不起谁,肯定是儿子。

原主见识有限,以为这样做对母子俩都好,却不知道孩子的成长期,如果没有父母陪伴,会在心里留下一辈子的阴影。

谢秀文不能再犯这样的错。

因为前世她已经错过一次了。

“姐,你不回南方了?”谢博文看姐姐的模样不像开玩笑,在一边小声问道。

他自然也希望姐姐留下来,不要再跟家人分开。

可是姐姐的性子太倔强,听不进别人的劝,只能希望这次姐姐真的改变主意了。

“不去了。”谢秀文吁出一口气。“以后就留在家里吧!”

前世孩子出生时,工厂正处于倒闭的边缘,她一狠心,提前给孩子断了奶,把哇哇大哭的儿子丢给公婆抚养,自己一个人走南闯北,到处去谈业务。

公司慢慢稳定下来,规模也开始变大,当她在公司熬夜处理文件时,也曾经犹豫过,这样做值不值得?

可是心里总想着,等公司发展好了,自己再放权给别人,那时候回归家庭也不晚。

直到某天,儿子邀请她参加一个聚会,才突然发现,儿子已经大学毕业,准备参加工作了。

这时候她才惊慌起来。

虽然儿子一直说没怪过她,可是她终究错过了儿子的成长,因此造成的隔阂,是她怎么做也无法弥补的。

就算把这家资产已经过十亿的企业,交给儿子,也换不回母子之间该有的亲情。


“太好了。”谢博文一听,跟妻子对视一眼,像个孩子似的叫起来。

他总觉得自从姐姐离开家,去南方打工,这个家就不完整了。

外甥出生那一年,他才十六岁,初中刚毕业。

转眼七年过去了,他也结婚生子,成了孩子的爸爸。

可是在姐姐面前,他总有种错觉,自己还是那个被姐姐护在身后的青涩少年。

“面已经煮熟了,下一步怎么做?”张爱凤见谢秀文抱着儿子舍不得放手,忘了锅里还煮着东西,揭开锅盖加了一勺水,然后提醒道。

好友就是太要强了,就算村里呆不下去,也可以来县城找事做啊!有必要跑得这么远吗?

不过现在想明白也不晚,如果留在虞城,大家在一起就热闹了。

“程程先去洗个脸,妈妈做凉面给你吃。”谢秀文一听,顿时反应过来,掏出手帕,小心地给儿子擦了擦脸,这才站起来,揉揉他的脑袋说道。

谢锦程这时候已经收了眼泪,不好意思地应了声,一个人乖乖地打水洗了脸,然后回屋坐着。

谢秀文找了只干净的塑料盆,把面捞出来,用凉水冲了一会。

刚出锅的面条,表面粘粘的,过冷水后才会变得爽滑。

接着开始准备调料和配料。

张爱凤买回来的调料,跟自己用惯的不一样,于是找了只大碗,重新搭配调味。

搅拌均匀后,最后用筷子蘸着尝了尝调好的酱汁,觉得已经很接近了,这才开始刨黄瓜丝和切番茄片,放在面条上面,浇上调料酱。

把面条分成三大碗,先给弟弟、弟媳妇和儿子。

自己又煮了一锅面,一会和张爱凤一起吃。

“好吃。”谢博文照姐姐说的,把面拌匀后,夹起来大口吃起来,嘴里含糊地说道。

家里偶然也会煮面条,不过绝对没有这么美味。

姐姐的手艺真是绝了。

“慢慢吃,如果不够,我再给你们煮一些。”看见弟弟狼吞虎咽的样子,谢秀文无奈地提醒。

以前在家时,弟弟就爱吃自己做的饭菜。

这几年春节才回家一趟,年食大多是妈妈在弄,自己好几年没下厨给他做吃的了。

弟媳妇是个老实的农家女,像大多数农村姑娘一样,勤劳善良,做家务是一把好手。

因为家境不好,养成了做菜舍不得放油放调料的习惯,味道就不好形容了。

好在家里的饭菜大多是妈妈在做,一家人倒也不用发愁东西难吃。

谢锦程这时候埋头吃得很卖力,妈妈做的面条,果然是世上最美味的。

“阿文,让程程给我当干儿子怎么样?”张爱凤坐在他旁边,真是越看越喜欢。“等我老公从部队回来,我让他带程程去山上打野兔——”

她做梦都想生一个儿子,而谢锦程满足了她对儿子的一切幻想。

“谁稀罕——”谢爱文在那边哼了一声。“咱家程程这么可爱,如果我不盯紧一点,只怕早已有几十个干妈了——”

老家这边,认干儿子非常随意,只要双方同意就行。

也不用办什么仪式,改了称呼就算完事。

其实就是多了门亲戚,过年过节时相互探望一下。

现在换上了自己当他的妈妈,儿子这辈子注定会过上非同一般的生活,确实没必要随便认干亲。

“你就吹吧!”张爱凤被她的话逗乐了。“还几十个干妈,你这个当妈的就不合格好不好?”

不过她也没把这话放在心上。

谢秀文不同意又怎么了?只要她留在虞城,以后就可以经常见面了,到时候多带些好吃的哄哄他,还怕他不叫自己干妈?

几人热热闹闹地吃完晚饭,弟媳妇又抢着把碗筷洗了,大家来到院子,用凉水洗个脸,感觉整个人都精神了。

谢秀文却望着外面的明晃晃的太阳,忍不住皱了皱眉,如果现在出门,很快会出一身汗吧!

可是坐在屋里又怎么办?总不能借付麻将来打发时间吧!

“姐,我们一会儿叫辆三轮摩托回去吧!”谢博文边说边望了姐姐一眼,见她没有生气的意思,又补了一句。“坐到镇上后,再走路回去,很快就到家了。”

今天匆匆赶过来,他是带了任务的,就是想办法把姐姐劝回去。

原本担心完不成任务,现在看姐姐心平气和的样子,他就安心不少。

下午四点后,县城已经没有回乡下老家的班车,只能先到镇上,再走回去,反正就五里路,很快就到家了。

“既然是到镇上,为啥不坐公共汽车。”谢秀文被弟弟的脑洞打败了。“难道你觉得坐三轮摩托车更舒服?”

心里猜测弟弟肯定是这样想的,为了显示自己的诚意,专门为姐姐包一辆车,怎么感觉都比坐公共汽车隆重?

自己一高兴,说不定就同意回家了。

问题是,这种大热天里,三轮车斗肯定搭了遮阳的棚顶,坐在里面不知多闷热?

坐公共汽车才比较通风凉爽吧!

“姐说坐什么就坐什么?”谢博文一听,连忙附和道。

他这样安排,还真是为了讨好姐姐,夫妻俩来的路上,就已经商量好了,只要姐姐肯回去,就算要花十块钱,他们也认了。

“你就别作了,老老实实回家吧!”张爱凤在旁边看不下去了。“博文他们对你多体贴,就你难伺候——”

说完,从角落拿出一只蛇皮袋,装了十几个梨递过来。

她娘家也有兄弟姐妹,如果自己碰上类似的事,谁会像谢博文一样,照顾自己的心情?

何况这件事是亲戚惹出来的,她的爸妈和弟弟都站在她这一边。

有这样的家人,她真是掉在福窝里还不自知。

再拼命作下去,把家人的心伤透了,那后悔就来不及了。

“要你教育我做人?”谢秀文白了她一眼,接过袋子递给弟弟。“你们等一等,我去一趟商场,给程程买一身衣服——”

儿子身上穿的是妈妈亲手做的短裤和短袖衬衫,用的是米白色白确良面料,看起来很精神。

谢秀文却觉得夏天穿这个不怎么透气。

她准备买一套针织运动套装给他,这样更舒服。


来到商场的童装柜台,很快挑好了两套衣服。

一件橙色短袖T恤,胸前印了卡通图案,儿子穿上肯定很神气。另一件天蓝色翻领T恤,看起来比较正式,适合特殊场合穿。

至于搭配的裤子,她选了一条浅灰色运动短裤,另一条是墨绿色的正装短西裤。

想了想,又买了一双塑料凉鞋和一双黑色小皮鞋。

这些年委屈了儿子,那就从今天开始,好好弥补他吧!

想到弟弟抱了千金过来,今天她又是过周岁,就同样买了两套婴幼儿套装。

在南方打了几年工,她每年都会孝敬爸妈一千块钱,私下还存了三千多块,作为应急用。

现在自己成了谢秀文,她根本不担心赚钱的事,所以在儿子身上花钱,她根本不心疼钱。

回到张爱凤家,让儿子自己拿着新衣服和鞋子。

见妈妈给自己买了新衣服,谢锦程的脸上努力装出不在意的样子,心里已经乐开了花。

弟媳妇宋建红没想到大姑给女儿也买了两套衣服,非常感动。

这次女儿过周岁,娘家哥嫂送了一块银锁片,以及随了十块钱的礼。

爸妈给女儿送了一套衣服,看质量远远比不上大姑买的。

小弟还在读书,自然没能力送礼。

不过她理解娘家人的难处,哥哥为人老实,虽然在工厂当机修工,可是工资并不高。

嫂嫂在家务农,一年能存几个钱?

当初哥哥娶嫂子时,借了不少债,现在说不定还没还完呢!

爸妈身体不好,干不了重活,还要供小弟读书,他们也是尽全力了。

“我们先回去了,有空了再来看你——”谢秀文可没想那么多,将东西收拾好了,向张爱凤告辞。

不管怎么说,她都得回家一趟,替原主尽女儿的孝道,顺便看看有什么办法能赚钱,尽快改善家里的生活。

倒不用买吃的,为了今天的周岁酒,弟弟买了不少鸡鸭鱼肉。

大热天的,得抓紧回去吃掉,否则就放坏了。

一行人坐车回到镇上,又步行回家。

进了村子,看到一张张熟悉的脸,谢秀文礼貌的点头打招呼,也不管他们用什么态度回应自己。

因为未婚生子,她在村里的名声确实不怎么样?

问题是这又不是作奸犯科,杀人放火,就算大家看不惯,也用不着针对她。

何况今年已经是一九八八年了,八年前大家观念落后,可以理解。

如果现在还盯着不放,肯定是别有用心了。

村里人见她这次回来,不再像以前那样,无声无息溜进家里,反而一副落落大方的模样,吃惊之余,又觉得佩服。

别看大家嘴里说看不起他,可是对她的本事,还是认可的。

一个姑娘家,那时候就敢去外地打工,胆子确实很大。

没过几年,就在村里建起崭新的两楼砖瓦房,不知道多少人在暗暗羡慕。

这两年也有年轻人去南方打工,说到底还是受了她的影响。

“阿文回来了?”同村的建根婶见谢秀文叫自己,也客气地回了一句。“这次在家多呆些日子吧!你爸妈年纪大了,想你想得长期睡不好,头上都有白发了——”

她的儿子跟谢秀文同岁,当初曾想到她家提亲,让这个能干的小姑娘给自己当儿媳。

没想到她突然怀上孩子,这件事就不了了之。

现在儿子也娶了媳妇,孙女也已经四岁了。

前年儿子找过谢秀文一次,打听南方的情况,谢秀文主动帮他介绍到一家合资工厂,听说包吃包住,现在每月能寄回四百块钱,羡慕死村里人了。

“谢谢建根婶提醒。”谢秀文笑着回答。“这次回家,我确实没打算再离开了。”

村里还是有人站在自己这边的,这让她稍稍觉得安慰。

到家的时候,听到院子里有风车声在响。

进去一看,爸妈正满头大汗地在扇刚晒好的稻谷,一个不停摇手柄,把稻谷扇出来,另一个踮着脚把装满稻谷的畚箕举到上面的入口,因为头上沾满了灰尘,像是头发一下子变花白了。

“爸,妈,你们怎么在扇谷了?不是说等我们回来再干的吗?”宋建红走进院子,最先嚷了一句。

作为儿媳妇,她确实尽到了自己的责任,上孝敬公婆,下关心老公孩子,包括谢锦程这个外甥,她也一视同仁,从没有把他当成外人。

老公是乡中的代课老师,在她眼中是文化人,自己在家多干些活也是应该的。

“没事,我们还没老,干得动。”谢妈妈扭头见女儿一起回来了,脸上顿时露出舒心的笑容,说话的中气似乎也足了些。“你们快进屋,这里全是灰,别沾到身上。”

稻谷扬起的灰尘,特别爱沾在皮肤上,如果流了汗,那真是又刺又痒,别提多难受了。

女儿这些年一直在工厂上班,身子养得很娇贵,可舍不得让她遭这个罪。

“爸,妈。”谢秀文望着爸妈开心的笑脸,不知道怎么的,心里酸酸的想流泪。

前世她父母早逝,留下她和弟弟妹妹四人,以及一家面临倒闭的食品加工厂。

她从高二辍学后,努力经营工厂,希望把爸妈辛苦创办的企业救活。

跌跌撞撞好几来,总算看到了曙光。

结婚那段时间,她把工厂交给聘请的总经理负责,准备好好休息几年再说。

没想到国际经济形势突然恶化,自家的工厂也受牵连,订单大量消失,车间面临无事可做。

为了拯救工厂,她不得不忍痛抛下孩子,继续踏上征程。

这辈子的她,命真的太好了。

爸妈把她当眼珠子一般地疼,弟弟也懂事,即使她未婚先孕,把家里的名声都搞臭了,也没有一个人埋怨她一句。

张爱凤说她掉进福窝里了,还真的一点也没说错。

“外婆,你看妈妈给我买了新衣服——”谢锦程跟外公外婆一向最亲,这时候扬了扬手里的袋子,得意地炫耀。

又把妈妈准备留在家乡,不再去南方的事说了一遍。

“真的?”谢爸谢妈同时惊喜地问。

如果女儿愿意留在家乡,那她们实在太开心了。

“嗯。”见爸妈眼里快要溢出来的欣喜,谢秀文重重点了点头。“不回去了,以后就在家陪着你们——”

当父母的,对儿女的奢望这么低,她怎么狠得下心,让她们失望呢?

“好,太好了。”老俩口高兴得连谷也不扇了,随手拿了件旧衣服,用力拍打头上的灰尘。

如果不是年纪大了,他们恨不得买一箱炮仗来庆祝。

这些年盼星星盼月亮,盼女儿回家,现在总算实现愿望了。

至于家里的收入会不会变少了,他们根本没考虑过。

只要一家人和和美美生活在一起,就算没钱,也是幸福的。


乡下的晚上没娱乐活动,过了八点,天黑了下来,大家就纷纷回屋睡觉。

谢秀文也一样。

睡到半夜,她突然醒了过来。

看床头的电子闹钟,才晚上十一点钟,于是重新闭上眼睛。

头脑这时候却变得特别清醒,让她怎么睡也睡不着?

她猜测是穿越引起的后遗症。

白天明明已经适应了新的身份,可是刚才做了个前世的梦,她的思绪又变得紊乱起来。

拿起妈妈用麦杆编的扇子摇了摇,去除心头烦恶的感觉。

其实屋里并不算闷热。

她的家建在山坡上,晚上暑气下去后,南北通透的房子时不时有东南风吹进来,非常凉爽。

加上睡前用热水擦过席子,地上还泼了水,这些土办法都能很好地降室温。

见实在睡不着,谢秀文从床上爬起来,走到窗前。

可能是马上要到十五了,接近满圆的月亮把外面照得亮如白昼。

加上今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让人忍不住想出去晒晒月光。

谢秀文推开门出去,在阳台靠着墙坐下来。

既然已经换了个身份,并且答应家人在老家发展,那总得找个赚钱的路子,让家人过上好日子。

自家能住进楼房,说到底是原主打工赚来的,以后没了这笔收入,家里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忽然感觉手心有些异样,翻过来一看,不知道什么时候,掌心多一个瓶子的图案,像是暗绿色颜料纹上去似的,非常显眼。

仔细一看,这绿色并不是颜色,而是一种类似荧光的光亮。

就像手心有一支荧光色的手电筒,照在一只瓶子上,然后显现出来的效果。

谢秀文感觉自己像是在做梦?

正常情况下,掌心怎么会有一只瓶子呢?

忽然觉得瓶子有些眼熟,很快,她就记起一段往事。

记得儿子的毕业典礼结束后,一家三口来到城郊的别墅庆祝,她一个人来到车库,准备把那辆给儿子准备的新车开出来,给他一个惊喜。

当她走到门口时,脚突然踢到一个硬硬的东西,脚趾似乎还流血了。

她打开手机照了一下,发现只是擦破点皮,顿时放了心。

又看到刚才脚踢到的是一个造型奇怪的瓶子,有点像古代西方人随身携带的扁壶,看不出什么材料。

正要拿近细看时,一眨眼的功夫,瓶子直接从掌心消失不见。

她以为自己眼花了,在周围找了找,没发现瓶子。

正好儿子在叫自己,就没有再关注瓶子,打开车库把车开出来。

后来一家人在别墅里畅谈未来,她就把瓶子的事丢在脑后。

没想到穿越到这个世界后,瓶子重新出现了。

就是样子有些奇怪,明明是一只实实在在的瓶子,为什么变成纹身的模样?

伸手戳了一下瓶身,没有任何异样的感觉,就是手心的皮肤被碰了一下。

下一刻她大吃一惊,只见瓶子突然从掌心显现出来,变成了那只真实的瓶子,就像手里的皮肤变成了水,让它浮现而出。

小心用手拿起来,没错,就是那天消失的瓶子。

难道它是宝贝?因为染了自己的血,所以认自己为主了?

似乎只有这样解释,才说得通。

可是它为什么以前没显现,今天突然出现了呢?

抬头望了望天上,忽然有了猜测,难道是因为月光的原因?

最近这些年,她进出都是轿车,根本不会像今天这样,没事坐在月光下。

传说修炼就是采日月精华,为自己所用,而月光和阳光一阴一阳,适合不同的生物修炼,难道这个瓶子,需要吸收月光的能量,最后才能从手里显现出来?

如果这样,那在月光下放一个晚上,明天会不会发生奇迹?

想做就做,谢秀文站起来,在阳台找了个不会被院子里的树木遮荫的地方,同时不用担心被人发现的角落,把瓶子放在上面。

这时候她也感觉困了,于是回房睡觉。

第二天早上醒来,想起瓶子的事,她急忙到阳台把它拿起来。

这时候太阳还没出来,外面的光线却足够她把瓶子看清楚。

瓶子呈扁平状,有点像二两装二锅头的酒瓶,不过还要小一点,瓶身正好能放在掌心。

比较特别的是,材质非金非玉非陶瓷,可能是某种罕见的合金。

还有一个不同寻常的地方,瓶盖就像是跟瓶身铸在一起,怎么拧都打不开。

偏偏摇晃的时候,能听到微弱的水声,也不知道里面的液体是怎么灌进去的。

谢秀文把瓶子拿在手里,试着能不能重新收回身体,可是没有成功。

算了,她把瓶子随手放进口袋里,下楼洗漱。

“你起得这么早干什么?”谢妈妈刚进厨房准备做早饭,看到女儿下楼,心疼地问了一句。

昨晚夫妻俩为了女儿的事,开心得半宿没睡着,早上醒来后,又睡不着,这才提前起床。

女儿这几年在外面辛苦赚钱,肯定没机会睡懒觉。

现在回家了,得让她好好休养一阵。

“昨晚睡得早,我已经睡够了。”谢秀文笑着回答。

洗漱好后,想去儿子房间看看,又担心现在才五点钟,如果他还没醒,自己只会吵到他,就忍住了。

见妈妈已经把米倒入锅中,正在放饭架,就走到灶下,准备烧火。

“灶下全是灰,你别进去了。”谢妈妈一见,连忙叫住她。“我来烧火就行了。”

女儿身上穿的衣服,全是南方大城市买的,如果被火星溅个洞,那就可惜了。

村里人没见过这么好的料子和款式,所以爱拿这些来嚼舌头。

她了解自己的女儿,肯定是靠双手在外面清清白白地赚钱。

如果愿意动歪心思,以女儿的长相和本事,还用得着过得这么辛苦?

“没事。”谢秀文不在意地嚷道。“以后我长期在家了,难道一直不干这些农活?”

谢妈妈见女儿这样说,就没有再阻止。

既然女儿帮自己烧火了,那她就先去喂猪。

拎起泔水桶,倒了一勺糠进去,来到柴房,把泔水倒进猪糟里。

家里养了三头猪,最大的已经一百三十多斤,中间的八十多斤,最小的才三十多斤。

这样的好处是,隔一段时间就能卖一头猪,买化肥和其它农资用具的钱就有了。

女儿赚来的钱,夫妻俩除了用来造房子,其它的全部存了起来。

当然儿子结婚时,也拿出五千块出来,这是女儿也同意的。


因为双抢刚结束,田里也没有急着要干的农活,一家五口吃过早饭,坐在堂屋没有离开,听谢秀文说接下来的打算。

既然她准备留在家乡,总不能在村里当农民,所以得找个新的营生。

“虞城没有像样的工厂,工资也低,我就不去上班了。”谢秀文昨天就已经有了打算,所以直接说了出来。“就在家干个体户吧!赚钱不会比南方上班少。”

前世她还未成年,就开始接手父母留下来的食品厂,对这一行非常了解。

一开始主要生产糕点,慢慢地开始多元化经营,从炒货、烘焙零食、方便面、卤制品一直到饮料和奶制品,品种非常丰富。

后面甚至计划往调料、连锁小吃店这些方面发展。

没想到突然穿越了。

“你准备投入多少本钱?”谢爸爸担心地问道。“能赚得回来吗?”

老一辈的人,对子女经商干个体户这件事,有着天然的顾虑。

总担心钱投进去,却赚不回来,那就亏大了。

特别是最近几年,乡镇企业接连倒闭,让大家对投资做生意,又多了层恐惧。

“不需要什么投入。”谢秀文让爸爸放心。“我打算在院子里打一口土窑,用来烤面包,只要准备一些石子、黄泥、沙子和水泥就行——”

砖头不用另外准备,前几年家里造房子,从旧屋拆下来的砖头,一部分用来打围墙了,还剩下一部分,堆在墙角没用,正好这里用掉。

“这样也行?”谢博文吃惊地问。“不是说食品厂做面包,都是用烤箱的吗?”

他在学校当老师,见识还是有的,只是没机会亲自接触。

“土法烤面包,自然没有烤箱方便快捷。不过做出来的面包,味道会更好。”谢秀文解释道。

听说这么简单,谢爸爸自然支持女儿干。

反正失败了,也没什么损失。

于是拿了畚箕,去山上挖黄泥。

又让儿子去村子前面的河边,挖一担沙子回来。

见一家人都开始忙起来,谢锦程也蠢蠢欲动,想帮大人干活。

妈妈这次真的要留在家里了,他现在比谁都兴奋,恨不得马上长大,成为妈妈的帮手。

“程程不用跟舅舅出去了,一会儿帮妈妈垒窑——”谢秀文拍了拍儿子的脑袋,笑着说道。“不过你今天穿了新衣服,得小心一点——”

男孩子嘛!要多锻炼他们的动手能力,而不是会读书就行了。

她得吸取前世的经验教训,多带儿子参与各项活动。

“我会小心的。”谢锦程得到鼓励,一脸郑重地下了保证。

谢秀文在院子里走了一圈,最后决定把面包炉搭在东面的屋檐外面。

这边墙外是一座竹园,不会影响周围的邻居。

西边门口是柴房,里面关了几头猪,多少有些异味。

就算是在家里加工,也得找个干净的地方,免得被人骂黑心小作坊。

把那边收拾干净后,爸爸和弟弟也回来了,于是开始和泥。

把黄泥倒在水泥地上,加水后用锄头搅拌,等泥土变得粘稠了,再加入切碎的稻草,用脚踩一会,就能用了。

水泥用得不多,找村里的泥水匠买一些就行,他在家弄了个预制厂,加工五孔板和水泥砖出售,零买没问题。

“你说这个土窑打算自己做,不找泥水匠帮忙打?”听女儿说要亲手打窑,谢爸爸非常吃惊。

他总以为女儿一直在工厂上班,干不了这种脏活。

没想到想亲自动手。

“找了别人,技术不是被人学去了?”谢秀文无奈地回答。

这个土窑也就过渡一下,等条件成熟了,肯定得买专业的设备。

不过以防万一,还是保留些秘密比较好。

“那你说怎么搞,我和你弟一起来帮你吧!”谢爸爸还是舍不得脏了女儿的手,在一边提议道。

谢秀文见爸爸这么说,自然没反对。

老一辈的人,动手能力都非常强,以前家里靠房子,都不用师傅,自己叫上几个熟人,打泥墙盖起来的。

更不用说建猪圈,砌鸡笼这些小事了。

于是爸爸动手,弟弟递材料,谢秀文指挥,先用黄泥和砖头,把底座打好,然后在外面刷上一层水泥。

接下来在上面弄隔热层,据说用瓶子比较好,于是把家里没用的瓶子全部找出来,放在上面,然后倒进一些细石子填在中间的空隙。

最后用黄泥封住,在上面抹一层水泥沙子的混凝土就算完成了。

做完这一步,下面就是正式搭面包炉了。

先在上面倒了一畚箕沙子,数量多少决定了窑体的大小。

谢秀文估算了一下,最好一次能放两烤盘面包,于是把高度定为七十公分,底下最大直径约九十公分。

先把沙子的形状弄成馒头的模样,这是打好后内部的真正容积,把它压紧实,接下才方便砌窑顶。

谢锦程觉得好玩,也过来帮忙。

母子俩一起把沙子定好形状,谢爸爸开始用断砖头、黄泥和混凝土打窑顶,先从底下开始,一直打到顶部,把沙子彻底封住了。

做完这些,又在上面抹上一层黄泥和沙子组成的混合泥,防止烧的时间长了,产生裂缝,从而内部热量散失。

最后用水泥比例很高的混凝土,在窑顶表面涂抹一层,这样外观比较好看。

农村里打土灶,其实也是用类似的方法,因为黄泥是粘性土,这样打造好后,基本不用担心坍塌。

为了方便烤面包,得在前面用砖头叠个圆拱门洞,然后沿着它打一圈拱形门的门框,这样圆拱门洞的砖头拆掉后,再做扇门就可以了。

见土窑打起来这么容易,父子俩信心就足了,下午一点前全部完成。

一家人吃了午饭,等土窑干燥,谢秀文骑自行车上街,买些烤面包的材料回来。

比如烤盘,比如切面包的刀,烧火用的炉子,还有面粉、芝麻、葡萄干、牛奶和蜂蜜等等。

有的材料家里有,像鸡蛋和白糖,先不用买了。

另外还买了几张大的牛皮纸,裁好后让妈妈和弟媳妇一起动手,用面糊粘成纸袋,等干了后,明天就可以拿来装面包。


夏天天气炎热,土窑干得很快。

到傍晚的时候,表面基本已经干透了。

谢秀文先把圆拱门的砖头拆掉,从里面一点点挖出沙子,因为内部没有干透,所以支撑用的沙子不能挖得太快,防止窑顶突然塌下来。

内部清除一部分后,从家里的灶里,拿了几块未燃尽的柴块,夹过来放进窑洞里。

这样加热一下窑洞,可以加速内部干燥。

通过这样的办法,一点点把内部的沙子掏干净,面包窑就算正式做好了。

接下来就可以烤面包了。

谢秀文把已经醒好的面团擀薄,然后洒上一些葡萄干,卷起来后稍微整一下形状,放进烤盘上,缓缓推进面包炉里。

隔一会打开看一下,根据炉火的温度调换面包的位置,让每个面包颜色尽量一致。

十几分钟后,面包就差不多熟了,再在上面刷一遍蜂蜜,推回去烤一下,就算正式完成。

“好了。”谢秀文把烤盘取出来,放在旁边的凳子上。

因为对炉子还不熟悉,第一批面包多少有些问题,除去表示烤焦部分,切一小块尝了尝,觉得味道没问题,这才放心切成片,分给大家品尝。

“好香。”谢博文拿起一片小心咬了一口,大声赞叹。“比副食品店里买来的好吃多了。”

家里舍不得花钱买,他是老师,有时候因为来不及吃早饭,偶尔会买个面包吃。

以前觉得味道不错,跟姐姐烤出来的比,还差了一些。

“刚出炉的面包,味道肯定更好。”谢秀文倒不觉得是因为自己的手艺更好,这是试验品,她只准备了最简单的葡萄干面包,味道好不到哪里去。

前期先做些简单的,成本比较低的,只要在面包的形状方面,多弄点花样。

等熟悉炉子性能了,就能推出丰富的品种,比如法式手撕面包,比如烤蛋糕,烤披萨等等。

还可以加入肉松、坚果、甚至新鲜水果,口味自然会更加丰富。

“拿这样的面包去卖,肯定会有人要。”谢爸爸尝过后信心就足了。“到时家里人都可以帮忙烤面包,只要卖得完,赚钱确实没问题。”

倒没想过能赚多少,只要女儿有个合适的营生,他就放心了。

这一次烤了两盘面包,一盘是八只椭圆形的长包,另一盆是十二只圆形的小面包,一家人每种吃了一个,肚子就饱了。

唯一的缺点,就是容易口渴,最好备些水。

吃过晚饭,谢爸爸从家里拖了一根电线出来,在面包炉边上接了一盏电灯,晚上继续烤面包。

连续烤出了三炉,除了边上颜色略微有些不均匀之外,其它没大的问题。

于是放进篮子里,上面盖了干净的纱布,准备明天拿到街上,在市场门口售卖试试。

晚上临睡前,谢秀文再次把小瓶子拿出来,放在阳台没有遮栏的空地。

她总觉得昨天只放一晚,应该吸收月光的能量还不够,所以无法收进身体,也无法拧开瓶盖。

等再试几个晚上,也许就能知道它有什么作用了。

第二天早上,谢秀文吃了早饭,提着篮子去街上卖面包。

出发前找了一张大的硬纸板,上面写了两排大字:“新鲜出炉的面包,营养好味道赞,方包五毛一个,圆包三毛一个。”

别看里面装了六十来只面包,其实份量很轻。

谢锦程要跟着一起去,谢秀文也没反对,牵着他的手,一起去镇上。

来到市场门口,她找了个干净的地方,把篮子放在地上,然后把准备好的硬纸板放在前面,进出的人一看,就知道她在卖什么了。

旁边还有几个串街走巷的小贩,也在旁边摆摊,这时候来市场买菜的人非常多,自然先在这边做一波生意。

他们主要卖的是咸货和干货,还有一些小件生活用品。

其它的还好点,最恐怖的是那个卖虾皮和咸鱼的,大热天的气味特别重,熏得人头皮发麻。

谢秀文虽然离得有些远,还是闻到那熟悉的气味。

“你这面包是刚烤出来的?”有人突然在面前蹲下来,指着篮子里的面包问道。

对这时候的居民来说,平时副食品店买的饼干糕点,都是放了很久的,还是第一次听说是刚出炉的,好奇之下,就问了一句。

“没错,是昨晚上刚烤好的。”谢秀文笑着点点头。“新鲜的面包,有股特别的麦香和奶香,还非常松软。等放得久了,香味会越来越淡,营养也会受影响。”

这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伯,皮肤白白净净的,穿着白色的汗衫,手里拿着蒲扇,应该是刚退休的干部,或者是坐办公室的企业领导。

八十年代的人,刚从饥荒走出来,几乎没几个是胖的,所以对营养这个词特别敏感。

谢秀文也是投其所好,故意这样介绍。

“给我来一个圆包。”老伯拿出五毛钱递过来,要了一个小的面包。

他平时早上都是去一家小吃店吃面条,今天看到有人在卖面包,而且标榜营养和新鲜,一时冲动,就付钱买个吃吃看。

如果好吃,就多买几个回家,给家人也尝尝。

反正家里也不缺这点钱。

谢秀文接过钱,又找了零钱,然后拿过一只纸袋,用竹夹夹了一只面包递过去。

老伯接过后,马上咬了一口,可能是心理原因,这面包真像她说的,有股特别的奶香和麦香,特别松软,跟副食品店里软叭叭的面包完全不一样。

想了想,面条也不打算吃了,又要了两个长包,两个圆包,拿着往回走。

其它路人看到有人购买,也围过来问情况。

谢秀文同样解释了一遍,并再次说明,面包因为放了鸡蛋和牛奶,这两种材料放久了容易坏,所以越新鲜营养越好。

因为价格便宜,东西又新鲜,篮子里的面包卖得很快。

只花了两个小时,就全部卖完了。

后面还有人想买,听说已经卖完了,只好失望地离开。

“程程,我们去买些材料,一会儿妈给你弄些新鲜的吃法——”谢秀文拿着篮子站起来,拉着儿子说道。


从今天的销售形势来看,只要面包烤得好,销售应该不是问题。

也对,八九十年代,一直都是卖方市场。

只要有好的商品,根本不愁卖,自己接下来应该考虑多弄些面包口味出来,免得顾客吃腻了。

原本打算买些火腿肠和肉松回去,可是没买到,最后买了两根散装香肠。

香肠切成薄片后,也可以用来烤面包,有些人不喜欢吃甜食,弄些咸味面包,应该也有市场。

见儿子望着雪糕眼馋,于是给他买了一根。

这东西虽然是垃圾食品,不过小孩子嘛,就爱这些。

偶尔给他买一根,也不是问题。

回到家里,爸爸和弟弟去了田里,只有妈妈和弟媳妇在。

“这么快就卖完了?”谢妈妈见女儿回来,惊喜地问道。

她同样对女儿的面包生意非常上心,早上一直在家忐忑不安,就怕面包不好卖。

现在看她回来得这么早,篮子已经空了,就忍不住高兴。

“卖完了。”谢秀文把钱拿出来,放在桌上数。“一共卖了近二十三块钱,还算不错。”

别看烤面包要用到鸡蛋和牛奶,其实用的量不多,这些面包的成本,不会超过十块,至少可以赚十几块。

如果天天有这样的收入,一月就有三百多块。

“太好了。”谢妈妈自然也暗暗算了下成本,见女儿做这个,有这样的收入,心下大定。“今天多烤一些面包,明天说不定能卖三四十块呢!”

因为面条要发酵,三人这时候开始准备面粉等材料,主要是谢秀文操作,妈妈和弟媳在一边学。

她们已经想好了,等自己学会了,以后白天就可以轮流不停地烤面包,这样一天可以烤出十几炉,面包至少有两百多个。

如果她一个人卖不完,其它人也可以挑去卖。

等面粉醒好了,谢秀文擀了张薄饼,在上面放了洋葱粒和香肠片,烤了一张披萨。

差不多成熟后,撒了一些葱花,又调了一些酱料,涂在上面,看起来特别有食欲。

切成几块后,让大家都尝了尝。

“妈,这个好吃。”比起甜面包,谢锦程更偏爱咸食,此时吃得嘴角全是酱汁,“以后你多做这种饼好不好——”

家里有客人来,外婆偶然会煎个饼什么的,但是都比不上这个好吃。

“没问题。”见儿子喜欢,谢秀文也特别有成就感。“妈妈还会很多好吃的饼,以后找到材料了,一样样做给你吃。”

像煎饼果子什么的,做法非常简单,家里材料也有,随时可以做。

没有计划做这个,主要是这个只能现做现卖,产量受限制,不像面包,一炉可以烤二十个,一天就是几百个,就算卖不完,还可以放几天,更适合批量做。

谢锦程点点头,笑得双眼眯成一条缝。

中午爸爸和弟弟回来,听说这个消息,也非常振奋。

阿文这样做,不但是给自己找了条好的营生,还能让家人都靠这个赚钱。

谢谢爸爸几年前在乡办的塑胶厂干过机修工,后来因为女儿纠缠同学夏春忠,得罪了乡领导,被人找借口辞退了。

现在塑胶厂早已倒闭。

倒是原先厂里的模具师傅,听说买了几台注塑机,在家里开了家小作坊,赚了不少钱。

他技术不够,从来没想过学人家搞个体。

现在大家的条件好了,舍得在吃方面花钱,他觉得女儿这个生意,一家人都可以参与,搞不好比人家塑料厂赚得还多。

第二天早上,谢秀文挑了两篮面包上街,卖到中午十一点,就全部卖光了,一共得了五十八块钱。

家里人听说后,都乐开了花。

照这样下去,一个月能赚一千块钱,那一年就是万元户了。

虽然万元户这几年没以前那样稀罕了,对谢家这种普通农民家庭来说,还是有巨大的吸引力。

谢秀文每天早上挑着东西出门,时间长了,还是被村里人注意到了。

有人喜欢八卦,特意过来打听消息。

“没什么?”谢妈妈哪里敢透露自家做面包的事,万一有人眼红自家赚钱,从中作梗怎么办?

农村里这种人其实很多,见不得别人好,总会想方设法黄了人家的好事。

女儿一开始就自己打窑,不让泥水匠参与,说是防一手,现在看来是对的。

否则他们看到这个好赚钱,只怕会学着做。

“这么保密啊!”邻居当然不相信她的话,不过也不好硬要进屋查看。“大家乡里乡亲的,如果有啥好事,也让我们学一学啊!”

总的说来,两家的关系不好也不坏,只能说到这一步了。

不像建根婶一家,平时有走动,所以不好把人拦在门外。

也不像另一户邻居,两家已经结了仇,平时见面也招呼不打。

“真没什么。”谢妈妈还是坚持自己的说法。“没其它事的话,我要回屋喂猪了。”

说完,不等她回答,就关上院子门。

以前经常在背后说女儿的坏话,别以为我不知道。

现在还想得好处,想得美!

谢秀文没想到妈妈态度会这么强硬,在一边竖了竖大拇指。

院子门建在西边,而面包窑打在东首,加上门后边堆了一个高高的柴垛,就算走到院子门口,也看不到这边的情况。

又一想,就算他们看到面包窑,其实也没用。

现在又不是前世,可以在网上搜到烤面包的方法,如果没有人教,能做得出来才怪。

转眼之间,谢秀文在家已经呆了一个星期,连续卖了六天面包后,兜里有了三百多块销售收入。

照这个势头,谢家发家致富,是早晚的事。

这天晚上,那个在月光下放了一个星期的古怪瓶子,也终于有了变化。

当她拿到手里时,感觉沉甸甸的,似乎内部装满了液体。

再次试着拧动瓶盖,没想到轻轻一用力,就打开了。

侧过瓶子,在手心倒了一滴,液体的颜色跟瓶身一样,也是绿色的,就是非常粘稠,有点像蜂蜜。

凑过去闻了一下,这液体带着股淡淡的清香,沁入心扉。

这到底是什么?


不会是露水,也不可能是花草的精华。

瓶子变化来自月光,难道它能吸收月光的能量,然后把它转化为液体?

如果真是月亮之精,那不是珍贵之极?

就是不知道有什么作用?

谢秀文可没勇气品尝,万一喝下去后,爆体而亡,那就亏大了。

或许可以找只鸡鸭当白老鼠试试。

对了,如果浇在植物身上,不知道有没有效果。

想到这里,她悄悄下楼,在水缸舀了一勺水,来到院子的月季花前,用水冲下手里那滴液体,让它落在月季花的根上。

水刚一倒完,只见一阵沙沙的声音,然后看到月季花像是被充了气一样,猛地往上拔高了一点。

不会吧!

谢秀文吓了一跳。

不过是花生米大的一滴液体,怎么让月季花长高了一寸还不止?

如果把整瓶液体倒下去,那这株一米高的月季花,岂不是要长高一倍以上?

难道它最主要的作用,就是促进植物生长?

这不是跟小说写的灵泉差不多,能催熟作物?

谢秀文怕灵气散失,急忙把瓶盖拧紧。

这东西就等于是灵液,非常珍贵,她可舍不得浪费。

以后想吃什么蔬菜瓜果,用它催熟就可以了,想想就开心。

对了,如果想吃什么水果,怕果树长得慢,也可以用它来加速生长,说不定当年就能结果了。

她把瓶子小心放好,上床睡觉。

第二天早上,她趁家里人不注意,偷偷倒了一滴灵液在一把稻谷里,然后撒在一只落单的母鸡面前。

母鸡自然不知道主人把自己当成了小白鼠,看到面前有稻谷,兴奋地啄食起来。

最后灵液连稻谷,全部被它吃得一干二净。

谢秀文在一边观察它的变化,见一切还是老样子,就有些疑惑。

难道吃的数量少了,所以没什么影响?

不应该啊!能让一株这么大的月季花有这样的变化,一只小小的鸡,应该足够有反应了。

又舍不得继续浪费灵液,只好暂时放下试验。

没过几天,村里人都知道了她每天挑着烤面包去街上卖,于是大家更好奇了,这么多面包,她到底是哪里搞来的?

谢博文担心晚上有人偷偷进院子,把自家烤面包窑的技术学了去,和家人商量养只狗看家。

正好隔壁村有学生家生了一窝土狗,听说老师想要养狗,就送了一只过来。

家里有了条小狗,谢锦程特别开心。

谢秀文这时候已经发现了异常,那只吃了灵液的母鸡,最近似乎特别精神,羽毛也变得油光铮亮,像是吃了大补之物。

难道动植物吸收灵液后,达到的效果不一样?

忽然想到小时候听过的民间传说,说妖怪都是靠吸收月亮精华来修炼的。

这些液体来自月亮,对月季花和母鸡来说,都是大补之物。

如果长期喂它们,说不定某天会成精也不一定。

就是不知道对人类的效果怎么样?

毕竟月亮精华属阴物,只听说过鬼怪才吸取月亮之精,很少听说神仙会对着月亮修炼。

这样一想,她绝了作死的心,不打算拿自己做试验。

看到刚进家门的小黑狗非常有灵性,儿子又特别喜欢逗它玩,就暗暗给它服了几滴灵液。

从此以后,小黑狗似乎通了人性,谢秀文让它做什么,就会乖乖照做,聪明得让所有人大开眼界。

家里人不知道原因,只以为它跟谢秀文投缘,也没有在意。

倒是最近用家里的鸡蛋和面粉时,时不时发现有双黄蛋,谢妈妈觉得这是好兆头,说是女儿回家带来的好福气。

谢秀文暗中留意了一下,发现双黄蛋都是那只喂了灵液的母鸡下的。

这样总算证明了一件事,灵液对动物的好处确实非常大。

一天中午,谢秀文卖完面包,挑着两只空篮子,和儿子一起往回走。

刚走到公路边,看到一个男人快步朝她走过来。

“秀文,我是真心喜欢你,才让你大姑来做媒的,你就给我一个机会吧!”那人还没到面前,就大声开口。“还没有相处过,你怎么知道我们合不合适呢!”

因为酒后控制不住情绪,妻子劝他不要出去喝酒,惹怒了他,就打了妻子几次。

后来妻子病死了,大家就认定是他造成的。

名声坏了,附近根本没有人家愿意和他结亲,谢秀文这边还是她姑姑谢世娟主动上门的。

听她说娘家的侄女如何漂亮能干,他就心动了,于是一起过来看看。

见到本人后,他确实非常喜欢。

就是脾气有些暴躁,连说话的机会都不给自己,就马上离开了。

事情谈不拢,他只好放弃。

最近又见了几个女孩子,可是跟谢秀文一比,差得太远了。

这样一来,他的心思就起了变化,决定再过来试试。

女孩子嘛!耳根子都比较软,只要多说些好话,给她买些礼物,说不定就动心了。

她带着这么大的儿子,想找个比自己好的男人,应该也不容易。

“滚。”谢秀文没想到他敢来骚扰自己,瞪眼喝道。

男人会打老婆,猪狗不如。

何况还爱喝酒,连原主都看不上他,何况自己。

“别这样凶嘛!”宋雷生既然敢来,自然豁出去了,站在她面前装可怜。“我是真心喜欢你,只要你同意处对象,我以后的工资全部上交,家里你说了算——”

他在镇上的邮电所上班,工作非常体面,这也是他的信心来源之一。

除了每月的稳定收入,平时还有各种补贴和福利,如果不是名声坏了,不知道多少姑娘愿意嫁过来?

“就算你每月上交一万工资,也要我有命花才行啊!”见他以为说几句好话,自己就会心软,谢秀文倒是佩服他的眼力。“除非你接下来一年,能做到滴酒不沾,我才考虑给你一个机会——”

既然他认准自己吃软不吃硬,那她也用同样的方法回应好了。

让这样的酒鬼,一年时间不准喝酒,只怕比杀了他还难受,她可不信他能坚持得了。

既然做不到,那就哪凉快滚哪去吧!


“你这要求也太高了,改成一个星期好不好?”宋雷生以为她在使缓兵之计,就觍着脸讨价还价,“我是真心喜欢你,以后一定洗心革面,你就给我一个机会吧!”

一年时间,谁等得了那么久?

跟她近距离接触,只觉得这女人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都有种特别的风情,逗得他心里痒痒的。

加上五官精致,身材凹凸有致,实在是少有的漂亮女孩子。

他已经暗下决心,不管用什么方法,都要把她拿下。

“做不到就滚开。”谢秀文见他转换概念,顿时被他的无耻逗乐了。“如果再挡我的道,别怪我动手打人。”

说完,把两只篮子从扁担上解下来,竖在面前重重一顿。

再叽叽歪歪,别怪她翻脸。

“你这人怎么这么绝情——”望着她手里的扁担,宋雷生只觉得一阵寒意升上来,如果被这样的竹扁担打几下,只怕会伤筋骨。

只是心里还抱着侥幸心理,大众广庭之下,她不会真的动手打人吧!

“不走是吧!”谢秀文抓起扁担一头,猛地朝他抽过去,不过尽力避开他的脆弱部位,免得真把人打残废了。

只听砰的一声,宋雷生惨叫一声,屁股已经被重重打了一下。

这女人显然没有留力,他只觉得半个屁股都打麻了。

见她依然抽过来,他惊跳起来,撒腿就往前跑。

这女人翻脸真比翻书还快,刚才还笑吟吟的,下一刻就真的动手了。

用扁担打人,别人大多吓唬一下,哪里会像她,竟然一点也不留手。

心里开始后悔,看来自己的判断有误,有的招数对付别的女人还可以,在她身上就不行了。

她在南方大城市呆久了,魄力确实不一样。

谢秀文见他跑了,举起扁担追过去。

心里已经打定主意,今天必须打得他脸面全失,看他下次还有没有勇气,站在自己面前?

两人追追赶赶跑出几十米远,谢锦程站在原地,急得不知如何是好。

那些看热闹的路人,则对两人指指点点,显然有人认出了宋雷生的身份。

吱——

刺耳的刹车声突然响起,把两人吓了一跳,于是同时停下了脚步。

只见一辆黑色轿车,从前面的转弯处开出来,差点和宋雷生撞在一起。

好在司机反应快,及时打方向盘朝旁边避开,这才避免了一起交通事故。

汽车因为跟旁边的花坛擦了一下,刮起巴掌大的一块漆。

麻烦了——

宋雷生暗叫一声,一刻不敢停留,飞快冲进旁边的弄堂跑了。

谢秀文没想到他就这样溜了,气得再次追上去,可是弄堂里视野受影响,很快失去他的踪迹,只好悻悻地回头。

“你们怎么回事?”司机惊魂未定,车一停好,就下来怒气冲冲地问。

刚才看到一男一女在马路上追追赶赶,害自己差点出事故,男的已经不见了,只能质问谢秀文。

如果不是老板在后面坐着,他只怕会暴起打人。

“那人想耍流氓,我气不过才追打他。”谢秀文这时候也反应过来,自己在马路上和对方打闹,着实不妥,所以只能陪笑脸。“如果你想找他赔钱,我可以帮你找到他——”

得先撇清两人的关系,免得找自己赔钱。

这个年代开得起轿车的人非富即贵,如果他去找酒鬼的麻烦,等于在帮自己。

说起来那人除了不要脸,也没害过自己什么,总不能真把他打残了。

如果借车上的大人物,给他一个教训,那自己就可以省不少事。

司机还没回答,车门打开了,下来一个高大的年轻男人,扫了一眼车子刮伤的地方,淡淡地说了一句:“就刮了点漆,算了——”

他听到了谢秀文的话,知道她也是受害者,觉得司机找她麻烦不合适。

加上汽车只是掉漆,补一补就好了,没必要在这里浪费时间。

“算你运气好。”见自家老板不想追究,司机只好哼了一声回到车上。

也难怪他生气,哪个当司机的,碰到这样的事情不恼火?

真把人撞死了,这辈子都会留下阴影,只怕接下来无法继续帮老板开车了。

“妈——”谢锦程提着两只篮子,吃力地走到妈妈旁边,抓着她的衣襟,一脸防范地盯着车上的司机。

他不是很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但是对方对妈妈态度不善,他还是能感觉得到。

“没事。”担心吓到儿子,谢秀文弯腰揉了揉儿子的脑袋,柔声安慰道。“是刚才那个坏人差点撞了人家的车,妈妈在跟他们解释呢!”

又趁机教育他以后要过马路要遵守规则,免得他有样学样,在马路上跟人打闹。

司机回到车里,正准备开车上路,忽然发现不对,自家老板还没回来呢?

好奇地探头从车窗向外望去,外面这么热,老板不回车在干什么?

只见他站在原地,注意力全部放在那对母子身上,似乎连外面的高温也感觉不到了。

“秦先生——”他再次下车,走到老板面前忐忑地问。

他的反应太奇怪了,不会是自己做错了什么吧?

“你先回车里。”秦冠麟挥挥手,让他离开,自己却依然站在原地没动。

司机下意识地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下一刻,他惊呆了。

前面那个男孩子,大概七八岁,穿了件蓝色的翻领T恤,一条墨绿色西装短裤,剪着干净的短发,小小年纪就非常帅气。

关键是他的脸为什么跟自家老板这么像?

如果两人站在一起,肯定有人以为他们是父子!

难道他们有特别的关系?

不对啊!

他在秦家当了五年司机,非常了解老板的为人。

自家老板虽然已经二十七岁,可是一向洁身自好,还没结婚,也没有恋爱对象,根本不可能有这样的儿子。

那就奇怪了。

难道那对母子跟老板是失散多年的亲戚,所以相貌才会这么相似?

俗话外甥像舅,所以这个女人跟老板是兄妹?

谢秀文叮嘱完儿子,把篮子重新挂在扁担上,准备带他回家。

回头见那个高大的男人依然站在原地,顿时疑惑地望了他一眼。

秦冠麟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些不合适,不敢再看她们,连忙转身回到车上。

相关小说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您的评论需要经过审核才能显示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