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赵某(赵家沟人),平日课业平平,县试竟得邻县案首侧位,后中秀才。
孙某同期骤富,购田置地,其财来源存疑。
另,有风闻赵某曾与人言,花费十五两纹银‘打点’。”
周里正的声音不高,却字字如锤,砸在每一个人的心上!
他展示的册页,记录详实,时间、地点、人物、疑点,条理分明,绝非临时伪造!
“至于物证…” 周里正看向我。
我从容上前一步,从袖中取出那张早已准备好的、从周家书房窗下勾出的废弃纸团,双手呈上:“大人,此乃民妇偶然所得。
其上字迹潦草,疑为誊录废弃草稿,然空白处所注‘老孙头’、‘赵志远’、‘十五两’、‘保座位’、‘邻县王案首’等字样,与里正大人所录疑点及风闻,皆可相互印证!”
衙役将纸呈给县丞。
县丞仔细看了看那潦草的字迹和备注,又对比了周里正册页上的记录和日期,脸色越发阴沉。
他猛地一拍案几(虽非惊堂木,气势却十足)!
“赵志远!
人证物证俱在,铁证如山!
你还有何话说?!”
赵志远最后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
他瘫软在地,浑身抖得像秋风中的落叶,再也说不出半句辩驳的话,只剩下绝望的呜咽和牙齿打颤的咯咯声。
完了!
一切都完了!
县丞大人目光如电,扫过面无人色的赵家母子,又看向祠堂外群情激愤的村民,朗声宣判,声音洪亮,传遍全场:“经本官查实,村妇王金花,刁钻刻薄,为老不尊!
屡次辱骂、虐待儿媳沈氏,更于夜半潜入儿媳房中意图偷窃财物,其行卑劣,其心可诛!
按律,当枷号示众,掌嘴二十!
念其年迈,且遭蛇咬已受惩戒,着枷号三日,游村示众,以儆效尤!”
“秀才赵志远!
枉读圣贤之书!
纵母行凶,苛待发妻,是为不孝不义!
更胆大包天,行贿舞弊,玷污科场,罪不容赦!
按《大周律》,褫夺其秀才功名,永不录用!
杖责四十,家产罚没充公!
其舞弊行贿一事,另案详查,移交府学及提学衙门论处!”
宣判声落,祠堂内外一片死寂,随即爆发出震天的叫好声!
“好!
判得好!”
“活该!
报应!”
“狗屁秀才!
早该如此!”
“王金花游街!
让她也尝尝丢人的滋味!”
衙役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