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
那一年,季从谦把他的肾脏分给了我一个。
临走之前只留下一句:“还好她不记得了。”
从此彻底消失在了我的世界里。
10季从谦,我的身体里有你的一部分,我们此生必定纠缠不清。
爱吃辣子鸡的人是我,想养异瞳布偶猫的人是我,喜欢粉色兔子鞋的人也是我。
这个说不会付出的男人,独自等了我一年又一年,哪怕我不在他身边,哪怕我连他的名字都不曾记得。
泪水决堤,我逐渐呜咽,身旁的仪器波动逐渐变大,医生带着人乌泱泱的冲了进来,世界被泪水冲刷的模糊不清,我拼命的支撑起自己,抱上了季从谦的肩膀。
泪水很快便打湿了他的衬衫,而他似乎还有些不知所措。
我感受到一只手温暖的抚上了我的肩头。
记忆里熟悉的声音再次响起。
“明明,不哭,哥哥永远都在。”
是啊,他永远都在,哪怕我不再记得他,哪怕我一次一次的质疑他,哪怕我怀疑他是坏人,他也一直都在。
季从谦,你也受了很多的委屈吧,我不认识你的这些年里,你一个人在举目无亲的地方是怎么生活的呢?
从此以后,季从谦,我会拉紧你的手,再也不分开。
我在爱丁堡的医院待了快一周就差发霉了,医院检查说我只要醒了就没什么大问题,并且误打误撞还把失忆的问题一并解决了。
回国后季从谦非要回他以前的房子里去住,而我则一脸幽怨的无奈同意。
本身我就垂涎季从谦的那张脸,恢复记忆后我更是肆无忌惮的占他便宜,毕竟我想跟他睡觉这事儿算起来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只可惜这男人保守的很,拉拉手抱一抱点到为止,恢复记忆这么多天连嘴都没亲上。
我正站在街边一家火锅店门口愣着神想着今后该怎么偷偷再揩他点油,就听到身后传来的声音。
“挽明?
你怎么在这儿?”
我转过身,熟悉的面孔出现在眼前。
“呃……丁越年?”
丁越年皱了皱眉,一会儿又舒展了眉头,问道:“你回国了?
怎么也不说一声,我还能去接你,你……越来越漂亮了。”
接我?
这丁越年没毛病吧?
就不怕许眠眠生气?
“回来的急,没跟人说。”
“哦……那个,挽明,既然你回国了那过段时间的聚会你也会参加的吧。”
“